【户政业务】咨询受疫情影响尚在境外人员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有效期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0-05-13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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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问题:户政业务

来信人:王某某

来信日期:2020-05-07

来信内容:咨询受疫情影响尚在境外人员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有效期的问题。

答复内容:对疫情防控期间,因未及时到两级人口基层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所持审批单位的批件不受有效期限限制,可延期办理;对无法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可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签发地办理延期;对尚未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导致《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过期的,证件有效期从疫情解除之日起顺延40日。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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