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业务】在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四类任职人员时,需要提供“国外无犯罪记录声明”,请问这份声明还需要双认证吗?还是自己手写签字的声明就行?是否有固定模板?另外,酒店提供的住宿证明是否就可以?

发布日期:2020-08-21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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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问题:出入境业务

来信人:冯某某

来信日期:2020-08-17

来信内容:你好!在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四类任职人员时,需要提供“国外无犯罪记录声明”,请问这份声明还需要双认证吗?还是自己手写签字的声明就行?是否有固定模板?另外,酒店提供的住宿证明是否就可以?

答复内容:首先,根据《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须知(三) 任职人员――在四类企业任职》,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包括国外无犯罪记录声明。该声明为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供的制式文件,在正式提交永久居留申请时,申请人在该声明上面签署姓名、日期即可。其次,针对实际住宿地为酒店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申请人需在酒店办理住宿登记。另,根据《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须知(三) 任职人员――在四类企业任职》,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包括住宿登记证明,故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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