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业务】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之前的子女的户籍怎么解决?

发布日期:2020-10-16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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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问题:户政业务

来信人:杜某

来信日期:2020-10-13

来信内容: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之前的子女的户籍怎么解决?

答复内容:《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6〕716号文件规定:我市目前子女投靠继父的条件为:
一、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三、只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入户。
四、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
1、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五、投继母入户条件参照投继父的条件办理。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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