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业务】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之前的子女的户籍怎么解决?
来信问题:户政业务 |
来信人:杜某 来信日期:2020-10-13 来信内容: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之前的子女的户籍怎么解决? |
答复内容:《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06〕716号文件规定:我市目前子女投靠继父的条件为: 一、继父与生母结婚须满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系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须满三年以上; 三、只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入户。 四、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 1、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继父与生母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并判对方抚养三年以上 五、投继母入户条件参照投继父的条件办理。 |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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