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业务】养犬是否必须办理养犬证?

发布日期:2020-11-19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字号:        
来信问题:治安业务

来信人:市民

来信日期:2020-11-18

来信内容:养犬是否必须办理养犬证?

答复内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一条规定:“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0-11-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