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车管业务调整

发布日期:2020-02-02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字号:        

为认真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加强交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窗口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车管业务进行调整,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积极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便利。

一、统一调整全市车管窗口办公时间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全市车管窗口正常对外办公,同时做好窗口单位消毒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窗口单位传播扩散。

窗口办公时间统一调整为:

●周一至周五,早8:30至17:00

●周六、日,暂停对外办公

具体办公地点及业务种类,可通过北京交管部门官网(jtgl.beijing.gov.cn)或“交管12123”APP查询。

二、积极推行车管业务“网上办”

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具体业务种类附后)。

三、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延长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延长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四、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暂停驾驶人初学、增驾、注销恢复、国外证换证、军警换证及满分考试等全部考试工作,将满分驾驶人现场教育学习调整为驾驶人自学。

●暂停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一律调整为网上自学。

自学方式: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jtgl.beijing.gov.cn)——“网上审验教育”模块。

●对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将统一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再次预约不重复缴纳考试费用,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

●考试场、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五、调整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限

●辖区内临时号牌有效期为15天(本市内道路行驶)

●辖区外临时号牌有效期为30天(跨省市道路行驶)

北京交警提示

●窗口单位是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应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对不配合开展防疫工作的,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办公场所。

●部分小客车指标延期使用相关政策,请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因疫情防控期间车管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车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12122、12123咨询。

附:“交管12123”APP可办理车管业务

机动车业务11项: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

●二手车预选号牌

●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

●新能源汽车换牌预约

●机动车检验预约

●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申领免检标志

●补领机动车号牌

●换领机动车号牌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驾驶证业务10项: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期满换领驾驶证

●遗失补领驾驶证

●损毁换领驾驶证

●超龄换领驾驶证

●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延期驾驶证审验

●延期驾驶证换证

●提交驾驶证照片

●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