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线上受理核发电子《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发布日期:2020-12-31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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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推行线上受理、核发电子居住证(卡)工作,来京人员无需再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或流管站居住证(卡)窗口办理申领、变更、签注手续。

办理渠道。来京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和“北京通”APP互联网平台,线上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申领、变更、签注等各项业务。

办理方法。来京人员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上传相关材料并点击确认提交。经居住地公安机关线下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于8个工作日内在线上为其核发电子居住证(卡)。同时,为方便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人员办理业务,公安机关还将保留部分线下居住证(卡)办理窗口,提供有效服务。

使用展示途径。“北京通”APP是电子居住证(卡)的唯一展示途径,查看使用展示的方式为:来京人员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北京通”APP,登录后点击首页“全部电子卡证”,即可查看展示本人的电子居住证(卡)。

开具“纸质”凭证。来京人员如需居住证(卡)纸质凭证,由本人到本市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公安户籍派出所现场提供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使用效力。电子居住证(卡)只有通过“北京通”APP动态实时调取生成时具有法律效力,通过截屏、拍照等方式展示的电子居住证(卡)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提示:一是来京人员线上办理电子居住证(卡)各项业务,均应如实登记注册本人身份信息,并提供本人在京实际居住地址等情况,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真实有效。对不如实提供本人身份和在京居住地址等信息办理电子居住证(卡)业务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等规定,对该电子居住证(卡)予以注销。二是“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继续为老年来京人员提供线下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的预约服务。三是由监护人或近亲属线下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代为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相关业务的,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能够证明存在监护或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并对提交证件、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四是全面推行受理核发电子居住证(卡)后,本市各户籍派出所针对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相关业务的来京人员,将组织社区民警和流管员开展调查回访工作,对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入户核实,请广大来京人员予以支持配合。五是来京人员已经领取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卡)仍可继续使用,直至该实体居住证(卡)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六是为方便来京人员了解线上办理电子居住证(卡)业务流程,市公安局已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图读懂电子居住证线上申领”的推文。同时,来京人员如需进一步咨询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相关政策,可以拨打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对外公开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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