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接待室恢复接待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9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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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本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情况,从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接待室恢复接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业务范围

1.接待当事人有关行政复议问题的咨询;

2.接收申请人以北京市公安局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经当事人提前预约的现场阅卷、谈话、送达法律文书等业务。
  三、温馨提示

1.加强健康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接待场所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应显示“未见异常”。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接待场所。

2.避免人群聚集。同一事项涉及的当事人较多的,请推选1-5名代表人进入接待场所。接待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不得在接待场所及周边逗留。必要时民警或接待场所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

3.自觉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遵守接待场所秩序,避免大声喧哗和不必要的走动。

4、倡导其他申请方式。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电话方式咨询和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5号(收件人: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接待室,邮编:100006),联系(传真)电话:010-85222823。请在信封上或者邮件封套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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