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清河地区部分道路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29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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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为保证海淀区清河地区清河两岸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和河湖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清河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清河南滨河路(清河四街水桥至G6辅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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