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2020-05-06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编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47号)设立,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为7个,行政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四)。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门诊部。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4)维护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京的安全警卫工作。

(6)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指导和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依法审核审批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收容教养案件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案件。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监区医疗等场所。

(11)负责武警部队在本市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2)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13)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4)负责全局公安经费、装备、基本建设、通用资产、民警健康和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5)承担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的改革方案,对部门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进行调整。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收入预算719658.12万元,比2019年777731万元减少58072.88万元,下降7.47%。其中:财政拨款706740.18万元,比2019年749172.73万元减少42432.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规模;二是为提高年初批复项目的执行进度,降低部分项目经费年初批复金额,待年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下达。统筹使用事业基金安排预算168.67万元,比2019年152万元减少16.67万元;其他资金12749.26万元,比2019年28406.27万元减少15657.01万元,主要由于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上年减少15761.31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94698.84万元,比2019年256444.96万元减少61746.12万元,下降24.06%,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规模;二是为提高年初批复项目的执行进度,降低部分项目经费年初批复金额,待年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下达;三是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

主要支出方向为:一是公安业务类项目,用于我局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反恐怖工作、居民身份证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网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二是普通教育类项目,用于北京警察学院的高等教育支出;三是进修及培训类项目,用于我局各类干部教育、局内培训等支出;四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用于我局归口管理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以外的直属各单位,具体有:局机关,市局直属总队、局、处和直属分局,民警门诊部、北京警察学院等服务、教学单位。其他单位2020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13.4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8.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155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培训、打击跨国跨境犯罪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7.21万元减少3.22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按照3%的比例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外单位前来办事人员的工作餐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05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5337万元,比2019预算数5334.5万元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实际更新需求,对执法执勤车辆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6717.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035.5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30.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82.25万元,其他1569.36万元。比2019预算数6925.22万元减少207.7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按照3%的比例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公安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42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0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66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359.1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公安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432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318.2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四)等5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66.2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公安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86个的20.09%。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7876.8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0.82%。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300台,57401.2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92台(套)、76601.8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97台(套)、73292.66万元。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北京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关款、项级科目支出,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同时,参照上级公安机关预算公开口径,未公开与项目支出相关的附表。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公安(20402科目):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我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事业运行等科目核算我局所属行政单位、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等科目核算局属相应机构所承担的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出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