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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同志与首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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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老一辈领导人彭真同志不仅是伟大的革命家和政治家,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新中国成立后彭真同志长期主管政法公安战线的工作,首都公安的创建和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他老人家的亲切关怀和指导,可以说,彭真同志与首都公安工作一直都有着不解之缘。

      全国解放前夕,党中央为完成接管大城市北平的任务,在西柏坡组建了由108名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的情报保卫干部训练班,这就是北京市公安局的前身,当1948年12月17日,干部训练班奉命北上途中,由时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的彭真同志主持,在保定召开了中共北平市委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彭真、市长叶剑英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市政府公安局,在这次会议上,彭真同志还宣读了市公安局组织结构和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命书,谭政文被任命为北京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长。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三个月后,开始着手建立公安学校,彭真同志对培育公安后备力量十分重视,1949年8月25日公安学校举行开学典礼的当天,彭真同志到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彭真同志在讲话中跟公校学员们畅谈了新中国的警察和旧警察的本质区别,号召大家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彭真同志的讲话点燃了学员们的热情,激发了他们献身新中国公安事业的强烈决心。彭真同志一生关注公安队伍的培养,直至1984年公安学校正式更名为北京警察学院时,彭真同志还亲自题写了院名。

      在建国初期的镇反运动中,北京市公安局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开国大典举行前,北京市公安局共侦破重大反革命案和潜伏特务案100余起,基本上摧毁了国民党潜伏在北平的组织,另外有3000多名特务人员到公安机关主动登记自首。1951年,彭真同志及时总结北京镇反运动的成绩和不足,向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做了名为《北京市委关于大张旗鼓处决反革命罪犯的反映和经验》的报告,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主席对此报告亲自批示:“北京的方法,请各地一致仿效”。

       解放初期的北平,娼妓制度仍然存在,极大地危害着新中国的形象和新生政权。从进入北平城开始,彭真同志就关注到北平的妓院问题,特意就此事听取北平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武创辰的情况汇报,还与刘仁同志一同到妓院做过考察,当彭真同志向毛主席提出封闭妓院的建议后,得到了主席的支持,毛主席急电公安部部长兼北平市公安局局长罗瑞卿,对他坚决地说:“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于是,封闭妓院的战斗在一夜之间打响,北京市公安局共出动2400余名警力,将全市224家妓院全部封闭,共解救出1200余名妓女。从此,娼妓制度——这一旧社会的毒瘤在北京城被彻底铲除,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北京市公安局圆满完成了这一“伟大的社会变革”行动。

       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优势。1954年,彭真同志指出:“公安机关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是软弱无力的。那种认为过去大张旗鼓搞运动需要依靠群众,现在搞隐蔽斗争,反革命分子更加隐蔽狡猾,群众没有用了的看法是不对的。如果不把工人、农民、全体人民发动起来,警惕反革命的活动,只靠公安干部是不行的。把广大群众都发动起来,有几万万只眼睛、几万万双手,公安机关就神通广大了,反革命活动的空隙就少了。依靠群众,过去需要,今后同样需要。”他还针对北京市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对首都的社会治安情况要掌握得像玻璃板、水晶石那样清楚。要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居委会、治保会的建设,加强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犯罪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正是由于彭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谆谆教诲,几十年来,首都公安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始终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满意的成果,涌现出一大批杨秀奇、贾银虎式的好民警。

       文革期间,彭真同志同许多老一辈革命家一样,受到错误的批判,遭受林彪、江青一伙的残酷迫害,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和人身自由。但即使是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彭真同志仍心系公安队伍,冒着极大的风险,保护着首都的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当时,北京市公安局被污蔑为“早已成了敌人的特务机关”,为了尽可能地保护首都公安的情报工作不被破坏殆尽,保护从事隐蔽战线工作的同志免遭不测,彭真同志置自己的危险境地于不顾,在狱中连续写下6份“供词”,反复申明北京市公安局情报“工作的政策原则,是我同意过的,也可以说是我批准的”,情报人员“去参加敌人的某种会,也是我同意过的。我都应负责”。彭真同志把所谓“资敌通敌”的所有罪名都揽到自己一人身上,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全那些在特殊战线上同志的人身安全。彭真同志在狱中的情况直至“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才被人知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彭真恢复工作,回到北京。 他为消除“文化大革命”中“砸烂公、检、法”所造成的严重恶果,恢复、健全、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殚精竭虑。面对十年浩劫后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彭真同志强调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1983—1986年,从北京开始,一场净化整顿全国治安秩序的严打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果。

       彭真同志为新中国公安工作的创建、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一生心系法制建设,心系社会治安,心系人民警察,对首都公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开创首都北京良好的政治局面,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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