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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第十四分局办理国民党特务人员自新登记处木章(国家三级文物)

  北平和平解放后,仍有大量国民党各系统特务人员潜伏在北平城内,伺机负隅顽抗。为了肃清特务破坏活动,安定社会秩序,从1949年2月1日起,北平市公安局开展了对国民党各系统上层特务人员进行秘密自首登记工作,并相继在北长街老爷庙18号和东板桥14号,设立了两个秘密登记处,20天内秘密登记特务897人。

  对国民党上层特务人员秘密自首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后,公安机关又开始对大量分散于社会上的国民党下层特务人员,以公开的方式开展自新登记工作。1949年3月5日,公安机关发布了第一号《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布告》,勒令所有特务组织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登记。3月11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限令特务分子悔过登记的布告,3月31日,颁布了《关于北平市国民党特务人员申请悔过登记实施办法》,再次明令解散所有特务组织、查封没收所有特务组织的财产。在东四北大街426号设立了总登记处,各分局分别设立了分登记处,这枚印章就是当时分局登记处所使用过的。截至6月底,公开登记特务3533名。北平市公安局通过开展秘密和公开登记工作,基本上摧毁了潜伏在北平的国民党各系统的特务组织。

  展出地点:一层肃特镇反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