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北京解放后的第一部交通法规


这件实物是1949年9月10日《人民日报》所刊登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令”,公布了包括《北平市汽车管理暂行规则》《北平市汽车行管理暂行规则》《北平市汽车驾驶人管理暂行规则》《北平市大车行驶管理规则》《北平市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等共7个地方性管理规则,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北平和平解放后的第一部交通管理法规。
其中,《北平市汽车管理暂行规则》,共九章42条,主要对各种汽车及机器脚踏车在市区域内行驶作了规定;《北平市大车行驶管理规则》,共9条,主要对铁轮车(包括兽力车、排子车、手推车)、胶轮车、汽轮车在城内外道路行驶作了规定。
展出地点:三层交通管理展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