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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首次配发的女警裙(国家二级文物)

1950年建国后首次配发的女警裙(二级文物)插图.jpg


  1950年初,经政务院批准,全国统一人民警察服装制式(50制式),并统一了领章和帽徽。同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首次为治安、户籍、交通、消防民警配发了50式警服夏装。警服颜色为米黄色,左领章缀警种字首“治”“户”“交”“消”加号码,右领章缀钉“人民警察”字样,左胸前佩“人民警察”布质胸章,帽徽为中心嵌有“公安”字样的黄边红色五角星。在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的民警,则一律继续身着土黄色军服;帽徽为黄边红色五角星,中心嵌有“八一”字样;左胸前佩戴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的布质胸章;左臂佩戴盾形布质臂章,中心印有五角星图案及“公安”“八一”字样。此外,还专门为在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的女民警配发了黄绿色的警裙。

  这件女警裙,是2001年由一位老民警捐赠。

  展出地点:一层挺进古都北平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