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破获王倬伪造周恩来总理批示 骗取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人民币案
1960年王倬伪造周恩来总理批示
1960年3月18日下午5点40分,位于天安门广场西侧西交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传达室进来一个自称是国务院总理办公室的人,递上一个浅棕色牛皮纸信封。信封上用毛笔书写:“速送(限下午五点四十分前送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信封上有红色国务院字样,信封内是一份批件,内容是:“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9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要拍摄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周总理的批示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20万元。旁注有:“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 ①要市场流通旧票。②要十元票,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因当天行长不在,行长办公室的于秘书就请示计划局王副局长,王副局长见是总理办公室的“急件”,在“批件”上批示:“请会计发行局立即把款送去”。办理过程中,又接到自称是总理办公室的人打来催办电话。银行工作人员更深信不疑。当晚7点,银行发行局的三名干部把装有20万元现款的两个麻袋送到民族饭店,交给了等候在此的“赵全一”。24号,总理办公室接到印有“总理办公室专用”的取款介绍信后,才发现被骗。
案件震动了中央,周总理得知后非常气愤,要求公安部迅速破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排查犯罪嫌疑人。北京市委号召全党、全社会动员起来,深挖罪犯,全市的民众都被公安局动员起来了,各行各业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热情高涨,提供的大量线索持续不断地被送到公安局。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空前的一次全民大动员,从东北到西南,从草原戈壁到沿海岛屿,全国的每一个角落都知悉了:“30多岁,中等身材,圆方脸、肤色稍黑、北方口音,穿一身蓝哔叽制服,化名赵全一的人,伪造周恩来总理批示,骗取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的案情。特别是北京,更是妇孺皆知。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局长冯基平亲自指挥办案。经过调查分析,调查人员认为,送“急件”的人和收现款的“赵全一”是同一个人。同时刑侦技术部门也鉴定,牛皮纸信封是国务院曾经用过的作废信封,伪造的批件采用的是15行红格有光公文纸。这种公文纸市场上不出售,应是机关内部自制的。
4月1日,外贸部保卫科科长报告,他们过去使用的信笺与伪造批件的信纸相似。公安人员在外贸部的材料档案里查到了大量的15行红格有光公文纸。经鉴定,与假批件用纸完全相同。同时还发现了过去国务院给外贸部的发文信封,也与案件中的牛皮纸信封一致。接着,在外贸部出口局计划处科员王倬的人事档案里,又查到了“赵全一”的别名。
王倬,36岁,辽宁省辽阳县人,住在北京李广桥南街3号。1941年参加三青团,1943年加入青帮,1948年东北大学经济系毕业。曾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当了一个多月的收发员兼会计。1949年4月,报名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同年8月参军,1950年2月由陕西开小差逃回北京,后到北京京华美术学院学习。1951年自荐到中国进出口公司工作,1952年9月到外贸部出口局当了一名科员。
经查,王倬的相貌和身材与银行工作人员和民族饭店门卫提供的情况相符。并且,王倬具备作案时间。案发的当天下午,王倬请假,说是带母亲张可民去积水潭医院看病。侦查人员到医院调查,没发现王倬及母亲的看病记载。
4月3日夜,北京市公安局依法拘传并搜查了王倬的住处,搜出人民币19.2万元、焚烧残留的人民币,以及剪碎的作案时穿的衣服碎片。经过审讯和深入调查取证,王倬不得不认罪。王倬供认,他在工作中见到下级对上级的批示从没有怀疑过,特别是对总理的批示更是无条件地服从,于是感到有机可乘,开始模仿周总理签名笔迹。1960年3月,他认为时机成熟了,就炮制了一套假批示,骗得了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
王倬没想到他作案后,全市的男女老少就都知道了案情,本单位的同事也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线索。他如坐针毡,回家后把装钱的两个麻袋和作案时穿的衣服剪碎,毁灭证据。那些他曾经梦寐以求的钱币,现在却成了身边的炸弹,让他既怕,又舍不得,于是趁夜深人静时,将大部分人民币埋在自家院子里。又怕没有被埋掉的钱被人发现,每天清晨起来,在屋子里烧钱币。
王倬最终没能躲过侦查人员锐利的眼睛和人民群众高度的警惕性。在作案后的第十天,就落入了法网。王倬被抓获时,费尽苦心诈骗来的巨款,一分钱也没敢花。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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