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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布日期]2022-09-29
  2. [来源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解读《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治安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备案事项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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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北京市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按照改革政策要求,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相应做出调整,现将最新改革成果纳入,形成了《工作规范》。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六减”(即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证明、减跑动)成果全部纳入《工作规范》,明确了每个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行使层级、权限划分、办件类型、承诺办结时限、申报地址、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条件、办理结果名称。

二、《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有什么?

答:一是新增事项8项。经对治安系统事项重新梳理,将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枪支(弹药)携运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养犬登记证年检、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单位设立备案、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单位变更备案、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情况备案8个事项纳入《工作规范》。

二是新增公章刻制备案材料。针对通过12345咨询公章刻制备案所需材料咨询量较大的情况,《工作规范》明确了对外非新开办单位公章刻制备案对应16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利于方便群众获取刻章所需材料要求,进一步服务群众办事创业。

三是取消事项2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同时,按照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要求,取消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事项。

四是按照公安部《加强和改革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从市级下放至区级,本《工作规范》予以同步更新。

五是将二、三级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权由市局下放到分局。由起运地所在区级公安机关审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更精准为企业提供服务。

六是根据《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以及市局工作部署,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将由许可改为备案制,公章刻制备案特种行业在自贸区所在的行政区由许可改为备案制,在本次《工作规范》中进行了明确规范。

七是明确了备案通知书格式,对备案事项有特定办理结果样本的,向申请人送达特定办理结果样本,无特定办理结果样本的,送达备案通知书,进一步强化备案工作闭环式管理。

三、《工作规范》的实施时间?

答: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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