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制发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2. [发文字号]京公治字〔2021〕1099号
  3.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4. [成文日期]2021-12-08
  5. [发布日期]2021-12-08
  6.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不再执行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字号:        

京公治字〔2021〕1099号


公交总队,清河分局,各分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20号)关于“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不再执行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治安系统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公治字〔2018〕34号)中关于“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的规定,不再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