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罚裁量基准
2.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罚裁量基准
3.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裁量基准
4.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处罚裁量基准
5.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处罚裁量基准
6.违反《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处罚裁量基准
7.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处罚裁量基准
8.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裁量基准
9.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处罚裁量基准
10.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处罚裁量基准
北京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3日
(主动公开)
北京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基准》。
本《基准》适用于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
本《基准》执法主体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全市各交通支(大)队及所属执勤大(中)队、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
本《基准》中各类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危害性划定为A、B、C三个基础裁量档次。其中:“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对应A档、“违法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一般的”对应B档、“违法行为本身危害性轻微的”对应C档。
本《基准》中,针对各类违法行为设定的基础裁量档,其对应的裁量幅度为依法“从轻”处罚的下限至“从重”处罚的上限。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或可以减轻、加重处罚情节的,可以跨越本《基准》规定的基础裁量档实施处罚。具体裁量基准见《处罚裁量基准表》。
第二章 违法行为裁量档次
第一节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行为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轮、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在道路上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未按照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在车行道内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九)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行人进入路口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二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乘坐二轮摩托车未在后座正向骑坐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对乘坐货运机动车时,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违反规定搭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
(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
(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
(二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
(二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
(二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或者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停车滞留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突然猛拐或者在其他车辆之间穿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九)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进入路口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制动器失效在道路上骑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载物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载人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独轮自行车、二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携带行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未按照规定下车牵引牲畜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未按照规定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并行或者驾驭人离开车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使用未驯服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拴系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畜力车停放车辆时未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四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五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坐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五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时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或者粘贴、喷涂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或者文字、图案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道路施工养护、环卫清扫、设施维修及绿化等专业作业车辆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道路作业车辆安全标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线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六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倒车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牵引挂车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试车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九)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故障机动车牵引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七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十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道路出入口或者进出、穿越道路未按照规定行车、停车或者让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或者无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者停车确认安全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照规定避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八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标准载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九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九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安全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已登记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大、中型客运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喷涂准乘人数或者经营单位名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未放置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合格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九)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总质量在3.5吨以上的货运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零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会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九)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20%以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一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未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二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停车上下乘客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待客、揽客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公共汽车、电车违反驶入停靠站规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三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学习驾驶未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或者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实习期间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四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四)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未按照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五)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未按照规定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七)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八)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或在路肩上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九)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十)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十一)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十二)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五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六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七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一百七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未停车瞭望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载运物或飘散载运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100元罚款。
(一百七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或者不避让行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50元罚款。
(一百七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七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百八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百八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百八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百八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18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八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百八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200元至2000元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18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八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百八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客、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0元罚款”、“处5000元罚款”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八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一百八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检验费10倍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百九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
(一百九十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处1800元罚款。
(一百九十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最低保费2倍罚款。
(一百九十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0日以下拘留”、“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一百九十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二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0日以下拘留”、“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二百零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二百零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二百零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二百零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规定,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二百零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百零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百零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且拒不排除妨碍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二百零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百零九)违反《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条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等动力装置驱动的器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
(二百一十)违反《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逾期不改正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 “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二节 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
(一)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三)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三款,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组织、参与实施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组织、参与实施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牟取经济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组织、参与实施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牟取经济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八)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九)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一(一)项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十)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十一)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十二)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十三)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在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
(十四)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
(十五)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
(十六)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或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8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七)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十八)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十九)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申请备案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二十)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
(二十一)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二十二)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二十三)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十四)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十五)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规定,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以及参加审验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学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2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节 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一)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处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二)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三)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5000元罚款。
(四)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3000元罚款。
(五)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六)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七)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八)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九)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十)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第一款第(五)项,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十一)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元罚款“、“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2000元罚款”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十二)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十三)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未依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第四节 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行为
(一)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喷涂、粘帖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三)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四)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九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五)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六)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申请转让登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七)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规定时限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八)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八)项规定,对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九)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十)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十一)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机动车登记业务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十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处2000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十三)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未收缴的,公告作废,处2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组织、参与实施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牟取经济利益的,或者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手段在机动车登记业务中牟取经济利益(第八十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五)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组织、参与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牟取经济利益(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六)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组织、参与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牟取经济利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节 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行为
(一)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二)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20元罚款。
(三)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警告或20元罚款。
(四)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处1000元罚款。
(五)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拼改装或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500元罚款”、“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1000元罚款,对车辆予以收缴”两个基础裁量阶次。
(六)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转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不下车推行或者驾驶非机动车牵引动物或拖拽、牵挂载人载物装置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罚款。
(八)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情节严重,且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将违法停放的自行车搬离现场,并对经营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分阶。
第六节 违反《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的行为
违反《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裁量幅度为“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2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3次以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第七节 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行为
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据为专用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擅自占用或者据为专用的,并处每个泊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并处每个泊位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每个泊位5000元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每个泊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每个泊位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每个泊位5000元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八节 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
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
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逾期未复检合格又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暂扣机动车行驶证;经维修复检合格的,及时发还机动车行驶证”,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处3000元罚款”“处4000元罚款,暂扣行驶证”;“处4800元罚款,暂扣行驶证”,“处5000元罚款,暂扣行驶证”四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九节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C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节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行为
(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所支付经济利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组织他人实施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或代替接受处罚和记分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
(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组织他人实施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有违法所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2万元罚款。
(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组织他人实施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中弄虚作假、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没有违法所得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
第三章 减轻、加重处罚的适用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
第四章 其他特别裁量规则
一、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
二、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当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三、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章 实施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案件的程序,适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程序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本《基准》及对应的《处罚裁量基准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本《基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基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