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发布日期:2021-03-26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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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为首都生态环境安全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1.紧抓车辆结构调整、达标排放监管,进一步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网络监控等方式,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发现存在违规检测行为的,依法依职查处。二是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在办理机动车检验时,督促机动车安检机构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及相关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一律不予通过检验。
       2.紧抓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冬奥会赛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工作措施:配合生态环境、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在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加强静态交通管理,严格对渣土车运输的夜间管控。在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延庆区开展冬奥赛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3.紧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努力缓解噪声扰民问题
       工作措施:推进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推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共治,引导市民文明健身娱乐。
       4.紧抓主要污染源、重点地区,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因生态环境违法应当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案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3+X”案件会商机制,推进行刑衔接。
       5.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工作措施:做好“两节”“两会”,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辐射安全保障、辐射反恐等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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