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发布夏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7-05-31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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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防发布夏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提示:“严格明火管理”包括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内动用明火等8条。

  “严格用电管理”包括严禁拆改金属配电箱,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严禁电气线路使用麻花线,应使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严禁电气线路铰接,应使用压接法连接等8条。

  “严格用气管理”包括严禁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存放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

  严禁液化气钢瓶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液化石油气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之间应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连接,长度应控制在1.2米至2米之间,且不应有接口;多台燃气灶具、供气距离超过2米时,应采用硬管连接等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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