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3-10-20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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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供给保障

1.持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市政府、公安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时调整、完善全局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2.以区域警务协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定期召开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推进区域内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互通互认;按照“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互认”原则,实现更多事项京津冀自贸区“同事同标”。

3.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安分中心,持续推动更多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网安、禁毒等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逐步实现服务群众“一窗通办”。

4.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动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居住证办理、户籍类证明开具、养犬登记年检、图像备案登记等事项全程网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5.加快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不断丰富电子居住证、电子驾驶证应用场景,推广占道施工电子证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理使用;推出电子证照在线查询调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户政服务等便民导航功能。

6.发挥户籍管理制度服务保障作用。完善政策规范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户政管理服务创新举措。持续优化派出所“公共户”建设,规范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户政服务。

二、培育激发市场活力

7.为外籍商贸人员来华提供口岸签证和换发多次入境商贸签证便利。对来华商务洽谈、商贸交流、安装维修、参展参会、投资创业的外国人,来不及在境外办理来华签证的,可凭企业邀请函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因商贸业务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换发3年内多次入境有效商贸签证,进一步促进跨境商贸人员往来,顺畅、高效开展贸易合作。

8.创新开展出入境“扬帆·助企”计划。建立出入境警企联络官机制,推出一系列移民和出入境政策服务包,“专警联络、一企一策、量身定制”为企业提供“主动、精准、高效”服务,助力企业高水平开放合作。

9.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两证联办”模式。进一步优化全市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两证联办”窗口工作流程,建立更加高效快捷的受理审批机制,将受理范围扩大至所有在京工作外国人,将办证时限统一缩减至5个工作日。

10.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生产企业已经提前查验的国产新能源小客车及国产其他小客车,申请人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

11.便利二手车交易和出口登记。积极会同商务等部门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异地收购车辆的,推行企业在所在地申请注销登记,实现异地通办。对具备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推进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企业一站式办理登记。

12.优化大型活动安全审批管理。进一步优化改进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压缩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提升效率,对于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的展览展销,推行当场即时审批;创新方式,针对同一主(承)办单位在同一场馆举办的同一类型的展览展销、系列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实行一次审批、多次告知承诺制度。

13.推动旅馆业“一业一证”改革。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局整合旅馆业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为民宿经营业主赋能,全面推广应用乡村民宿住宿登记APP。

14.下放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和保安员证核发审批权限。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保安员证核发下放至区公安分局实施,进一步推行保安员考试网上报名、预约、审核制度,推广电子保安员证落地应用。

三、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5.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加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警务室建设,逐步推进“车驾管”业务进驻具备条件的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事项。

16.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对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事项,全面实施“跨省通办”。

17.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外国人在申办居留证件时,在按照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方便外国人在此期间持护照办理旅行、住宿、税务、银行、邮寄等有关事项,为外国人在京生活居住提供便利。

18.打造12367移民服务专业品牌。进一步优化北京12367移民服务平台,为中外人士和企业提供7×24小时出入境业务咨询服务。

19.拓展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将部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加急办理权限以及外国人签证证件审批权限有序拓展至区公安分局,提升受理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就近办。

20.方便群众申办交管牌证。推进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业务下放至远郊区,试点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下放至远郊区。持续推动在汽车销售企业增设社会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交管服务。优化摩托车科目一考试内容,推行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并考试,减少群众往返跑路。

21.深化城市路口精细治理工作。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方式,采取施划非机动车行驶引导标线、设置非机动车一次性左转、设置货车“右转必停”设施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路口交通秩序,提升通行效率,保障慢行系统出行。

22.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合理设置路段车道数量和功能,完善城市公交车专用道管理,优化信号协同控制措施。持续推动全市信号灯升级,更新改造智能化信号机,配备流量检测设备,加大信号灯联网联控数量,推动智能网联与智慧交通双示范。

23.深化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在各区拓展交通事故远程处理分中心,进一步提高远程事故处理分流比例,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24.优化车辆检验服务。联合机动车检验机构推出周日验车服务范围,持续拓展提供周一至周日验车服务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范围。

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5.精准对接产业安全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警企沟通联系渠道,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线上线下警务服务站点,提供便利服务和安全保障。

26.保障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开展。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指导规范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促进共享经济、网约房、乡村民宿、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智能网联汽车等新经济健康发展。

27.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优化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培训单位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充分运用分级分类等监管手段,实现规范有效监管。

28.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列管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依托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大力推进源头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9.健全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价制度。配合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协助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约谈长期处于高风险等级的重点运输企业,对问题突出的要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0.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网络传销、非法经营、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地区正常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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