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安全、人安居” 北京公安持续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近期,北京警方持续加强对出租房屋领域的治安管理工作。9月以来,结合社会面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出租房屋的隐患排查、违法查处和联合执法力度,已排查清理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1.6万余处。
针对不落实房屋租赁实名制登记、不履行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出租房屋治安违法行为,北京警方重点查处,大力净化治安环境,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其间,处罚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的责任房东1100余人,奖励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1400余人。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南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南彩村某出租房屋内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该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田某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致使房屋成为违法犯罪活动场所。警方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同时,针对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未获公安许可利用出租房屋经营旅馆业务等违法出租和违规经营行为,北京警方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已处理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相关案件270余起,取缔利用出租房屋擅自经营旅馆170余处,成功消除相关安全隐患,守护邻里安宁。
近日,西城分局阜外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叶某将小区内一处其承租的出租房屋改造为旅馆对外经营。警方依法对叶某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取缔违法经营场所。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基层总队流管大队大队长侯玉杰介绍,为方便广大房屋出租人及时完成租住信息登记,公安机关在“平安北京”和“首都社区警务”微信公众号中升级了“自主申报”系统,群众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登记。广大市民如发现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等情况,可主动向属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反映,也可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线上举报。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视情对举报群众予以奖励,并依法对群众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北京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出租房主和租房群众,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合理合法出租、使用房屋,积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房安全、人安居”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