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召开防范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后,若接到说您涉嫌犯罪,手机卡、银行卡涉案的电话,可直接拨打110报警。”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召开防范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专题新闻发布会,总队政治处主任李小燕向广大市民群众作出上述特别提醒。记者在会上获悉,从北京市2025年整体发案看,该类诈骗的受害群体以老年人、大学生及出国留学访学人员为主,其中女性受害者占比超8成。财产损失呈大额化,平均案损达23万元。
据了解,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类型之一。诈骗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人员,以受害者涉嫌违法犯罪为由,制造恐慌,诱导受害者主动切断与外界联系,最终通过取现金、邮寄黄金、屏幕共享等方式转移资金。
李小燕介绍,2025年,北京警方坚持“四专两合力”,依托北京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构筑反诈防线,实现了首都电诈警情和损失同比“双下降”、破案和抓人同比“双上升”,返还群众被骗资金的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据通报,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作案周期长,成案时间短的5天左右,长的可达一个月。诈骗分子作案流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一是首次接触环节,伪装身份取得信任。诈骗分子多通过电话或FaceTime与事主进行首次通联。骗子会通过改号软件将电话伪造成公安局公开的办公电话,增加欺骗性。二是深度洗脑环节,切断联系强化控制。骗子会要求添加事主社交软件或让事主注册小众通联软件,采取视频通话的方式,给事主出示虚假的逮捕文书、通缉令、警官证等材料,进一步消除事主的防备心,并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要求事主绝对保密。三是诱导转账环节,最终实施财产侵占。骗子会以资金审查、涉案资金核验等名义,要求事主将名下账户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监管账户”,部分还会引导事主下载屏幕共享软件,控制其手机银行账户转账,甚至掌握受害人银行卡号、密码后直接盗刷。
北京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过FaceTime、虚拟号码、境外通信软件(如Telegram、WhatsApp等)与群众联系;不会通过社交软件发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不会要求添加社交软件或注册小众通联软件进行案件核查。此外,公安机关没有“安全监管账户”,凡是要求下载陌生软件、打开“屏幕共享”或者通过转账进行资金核查的,都是诈骗。若已下载远程控制软件并提供手机权限,应立即卸载,更改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的密码,关闭相关支付权限。无法自主操作的,应立即断网、拔手机卡,并及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