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4-28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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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5月12日0时至2017年5月17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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