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山区部分道路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12-14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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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房山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2月19日起,将对房山区以下道路采取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房易路(五候路口至良各庄路口);
       二、云居寺路(周张路至房易路)。
       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可绕行长琉路、周张路、京昆高速公路。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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