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 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 2018年2月11日、2月15日至2月21日、2月24日,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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