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 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秉承“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的办园宗旨,为全局民警子女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公安工作服好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机构设置为:园长办公室、保教办公室、内勤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后勤办公室、分年龄组设13个教学班。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单位事业编制73人,实有人数61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9人。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3655.1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883.69万元减少228.56万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需求有所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620.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0.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3655.1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883.69万元减少228.56万元,下降5.89%。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952.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0.7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130.04万元减少177.15万元,下降5.6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702.2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53.65万元减少51.42万元,下降6.8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02.2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幼儿园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