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机关住房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09-12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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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京公政字【2021】505号),批复机关住房管理中心为北京市公安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民警住房建设的有关配套办法和措施;负责民警住房建设土地资源储备管理,建设用地中长期规划工作;负责工程管理和物业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740.23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76.0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67.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6004.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67%;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图1:收入决算

image.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2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3%;项目支出587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image.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207.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卫生健康支出19.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1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8%。其中:

“公安”(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11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8%。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结合年度事业人员退休情况,正常安排人员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5%。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职人数和退休情况,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63万元,2024年度决算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63万元,2024年度决算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6%。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职人数和退休情况,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253.0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机关住房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绩效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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