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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827] 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827
职权名称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第三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第十一条
有本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拘留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