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意向参与我单位非政府采购 监所管理总队综合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8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字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监所管理总队综合医疗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监所管理总队综合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茗、张晋豫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376、626865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长生,139111986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茗、张晋豫,010-62688376、62686507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维保设备数量32台(套),合同期限1年,医疗设备清单及型号如下:

1.CR相机及工作站1台(柯达950)

2.X光机和数字胃肠造影设备(飞利浦Essenta RC)

3.数字摄影成像设备(DR设备、系统及打印,飞利浦ds5503)

4.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东芝SSA-770A)

5.空气消毒机15台(SOTO系列)

6.全自动生化仪1台(日立7180)

7.全自动酶免分析仪1台(伯乐Twinplus)

8.CR相机1台(柯达975)

9.CR工作站1台(GC)

10.干式打印机1台(DV6800)

11.干式打印机1台(DV5850)

12.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1台(美国凤凰M50)

13.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1台(美国碧迪9120)

14.生物安全柜1台(力康1200TE)

15.血库系统1台(海慧HHWDTS)

16.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飞利浦EPIQ5)

二、开标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了规范我单位非政府采购行为,本公告用来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等事宜详见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采购流程及规范适用于我单位内部非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工作规范,该项目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网上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同步发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止,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报名的供应商,须将下列材料(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xueming@sstc20.com 并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项目联系人:薛茗、张晋豫;联系方式:010-62688376、62686507)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情况表》(盖章扫描及word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联系人:谭长生

联系方式:13911198674

2、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茗、张晋豫

联系方式:010-62688376、62686507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7.25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