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业务】公司已经注销(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和发票章)如何处理?
来信问题:治安业务 |
来信人:市民 来信日期:2022-02-17 来信内容:公司已经注销(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和发票章)如何处理? |
答复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
答复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答复时间:202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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