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017] 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 职权编号 | C05017 | |
| 职权名称 | 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
| 执法主体 |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拘留 | |
| 流程图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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