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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23] 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1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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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5023
职权名称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拘留
流程图类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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