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032] 对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032 | |
职权名称 | 对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拘留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