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061] 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061 | |
职权名称 | 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拘留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