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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111] 对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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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6111
职权名称对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行政拘留,罚款
流程图类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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