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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71]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071
职权名称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拘留
流程图类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