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6076] 对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6076 | |
职权名称 | 对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 第八项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一条 第一款 第八项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拘留,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