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089]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089 | |
职权名称 |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