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117] 对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117 | |
职权名称 | 对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 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 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拘留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