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128] 对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 职权编号 | C05128 | |
| 职权名称 | 对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
| 执法主体 |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拘留 | |
| 流程图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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