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143] 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及卖淫的非法所得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143 | |
职权名称 | 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及卖淫的非法所得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第十条 第一款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及卖淫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第十条 第一款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及卖淫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