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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39]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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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6039
职权名称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五十一条
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或者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取缔、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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