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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180]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违反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180
职权名称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违反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