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189] 对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189 | |
职权名称 | 对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第(四)项 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第(四)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