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公开 > 职权信息 > 行政处罚清单

[C05818] 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818
职权名称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第十四条 第二款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有本决定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拘留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