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244] 对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244 | |
职权名称 | 对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 第(四)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 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