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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246] 对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246
职权名称对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九条 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行政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九条 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