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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249]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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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5249
职权名称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
行政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
伪造、变造或分别由相关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流程图类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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