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706]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706 | |
职权名称 |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 |
行政处罚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