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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647] 对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647
职权名称对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第三十五条 第(二)项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